煤矿员工通用安全行为规范
1.1班前准备
1.1.1
入井前8小时内不准饮酒,保证睡眠,精神饱满,不准带病下井。
1.1.2
入井严禁携带香烟、点火工具及其它易燃易爆物品
。1.1.3
有事外出或不能上班时,要提前一周
办理请假手续,没有特殊情况
不采取电话或托人传话请假。
1.1.4
按照相关规定
时间参加班前会。
1.2着装1.2.1
入井不准穿化纤衣服,必须穿矿统一发放的服装,保证整洁、无破损,钮扣齐全,穿着整齐利索。
1.2.2
胶靴不破漏,靴底花纹不影响防滑功能,有特殊要求时,必须穿防砸靴。
1.2.3
安全帽必须符合要求,构件齐全完好,不得戴劣质、有裂缝、破损的安全帽,必须系好帽带。
1.2.4
随身佩戴的自救器、矿灯及其它安全检测仪器必须提前检查,确保完好可靠。其它随身携带物品都要按标准佩带。
1.2.5
入井所需要的资格证书
、岗位操作证等所有证件必须随身携带。
1.2.6
随身携带锋利工具入井,必须将工具包扎好,长件捆绑
,不得扛在肩上。
1.3入井检身
1.3.1
入井人员必须接受井口检身人员的检查,不准拒绝阻挠检查人员检身。
1.3.2
带班副队长必须与检身人员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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