塔式起重机使用安全技术交底记录表
单位工程名称
分部(分项)工程及工种名称
交底时间
交底人交底单编号
1、司机与指挥人员要密切配合,双方必须用对讲机联络。做好作业前检查,空载运转,检查行走、回转、起重、变幅等各机构的到动器,安全限位,防护装置等确认正常后,方可作业。
2、操纵各控制器时应依次逐级操作,严禁越档操作,操作时力求平衡,严禁急开急停。
3、吊钩提升接近臂杆顶部,小车行至端点或起重机行走,接近轨道端部时,应减速缓行至停止位置。吊钩距臂杆顶部不得小于
1米。4、提升重物后,严禁自由下降。重物就位时,可用微动机构或使用制动器使之缓慢下降,提升重物平移时,应高出其跨越的障碍物
0.5米以上。
5、任何人员上塔帽、吊臂、平衡臂的高空部位检查或修理时,必须佩带安全带。
6、正确、及时填写运转记录,多人轮班操作时应该做好
交接手续。
7、管好、用好塔吊,负责操作、保养和日常检测、修理
。8、作业后,臂杆应转到顺风方向,并放松回转制动器。小车及平衡重应移到非工作状态
位置。吊钩提升到离臂杆顶端
2~3米处,将每个开关拨至零位,依次断开各路开关,关闭操作室门窗,下机后切断电源总开关,打开高空 ...


雷达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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