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2日,第十二届“中国青年经济学者论坛”在南开大学举行,山东大学经济学院院长黄少安作了“海洋主权、海洋产权与海权维护”的报告,他指出,我国应该采取有效的占有措施,维护国家的海洋主权。
黄少安指出,必须先明晰海洋主权,才谈的上海洋产权,没有主权,购买海岛的所有权实际上是无稽之谈。海洋主权从理论上来说是国家行使主权,海洋产权是指国家中的某法人、自然人拥有某个海岛或者海域的经营权、养殖权等。
黄少安说,海洋主权容易起争端,因为一个海岛或海基线容易发生变化,即使说这个岛是你的,这个岛海岸线往外延伸200海里属于你的经济圈,但是海水在变,海平面在变。有些地方原来是一个岛,土地面积有一点点地,后来慢慢就没了。
按照国际法,对于争议土地和海域,一个非常重要的原则就是有效占有原则,指的是一个国家对争议地区在各方面有足够的控制能力。国际法实际上重视和认可实际占有和持续维持的事实。
黄少安指出,对于中国而言,现阶段最重要的是强化实际占有的观念和采取有效的占有措施,依靠实际行使海洋产权来维护海洋主权。我们决不去抢占别国的海洋产权,但是一定要坚决维护自己的。既要遵守和依靠规则,又要尊重规律。对于不同的海岛和海域,采取具体不同的实际占有措施。国家要有章法、有战略、有策略、有措施。
转自南开大学经济学院网站:http://economics.nankai.edu.cn/index.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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