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认证基本要求
1.组织应建立符合标准要求的文件化食品安全管理体系,在申请认证之前应完成内部审核和管理评审,并保证管理体系的有效、充分运转
三个月以上;
2.组织应向
WIT提供基于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运转
的充分信息,对于多现场应说明各现场的认证范围、地址及人员分布等情况,
WIT将以抽样的方式对多现场进行审核;
3.组织自建立食品安全管理体系始,应当保持
对法律法规符合性的自我评价,在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时应当及时
采取必要的纠正措施;
4.组织管理者应能够对其食品安全管理体系相关的所有食品安全要求在行政上、财务上承担责任;
5.组织管理者有权决定如何通过危害分析、关键控制点的确定、关键限值的设定以及相关控制程序的建立来实现其
HACCP
计划,并有权配置基于
HACCP
的食品安全管理体系建立、实施和改善所需要的
人、财、物和资源;对可导致食品安全的活动,规定其责任的界限;
6.没有完全纳入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范围以内
的服务或活动的接口(如,发生在同一现场),应在拟认证的体系中予以说明;
7.当决定认证的覆盖范围时,应考虑组织食品卫生许可证的范围,对于出口生产企业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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