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工作会议制度
第一条为了进一步加强
对食品安全工作的领导,提高食品安全工作的标准化
程度,有效推进食品安全工作,特制定本项制度
。第二条县政府牵头组织召开食品安全工作例会。对象由县食安委相关成员单位人员组成。
第三条会议主要内容:
1、总结前阶段食品安全工作。
2、分析食品安全形势和食品安全工作中存在的不足之处,
研究解决问题的政策、措施和办法。
3、安排、推进、监督落实
食品安全各项工作。
4、对食品安全工作有关事宜进行协调、沟通和联络。
5、各相关成员单位交流、探讨工作。
6、学习传达市、县重要文件和重要会议精神。
7、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及制度。
8、由县食品安全协调委员会确定的其他内容。
第四条例会的方式方法:工作安排
、交流、研讨、学习、现场会议等。
第五条例会的分类:
(一)县食品安全协调委员会全体成员会议。原则上每年召开1次
,根据需要,也可临时召开由全体成员或部分成员参加的会议。会议议题由县提出,报县食品安全协调委员会主任同意后确定。
(二)专项
会议。根据工作需要,由县食品安全协调委员会主任或副主任召集并主持,相关成员
参加,研究有关专项工作。
第六条例会的会务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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