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媒体平台
管理办法(试行)新媒体是
信息公开、服务
群众的重要载体,
是密切联系
干群、改进工作作风、引导
宣传舆论、塑造
单位形象、建设网络文化的重要措施.
为充分发挥新媒体平台(以下简称新媒体)的作用,明确发布原则,规范管理流程,进一步拓展信息公开渠道,根据上级部门有关新媒体管理的规定,结合
本单位实际情况,
制定本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本办法所指的新媒体
平台,指以单位(
本单位或下级各部门)名义建设、认证并作为单位运行的
官方微信公众号、头条号、
微博和APP移动客户端。
第二章管理制度
第二条信息中心
是新媒体归口管理部门,其职责是研究制定管理办法,统一管理、协调统筹、整体规划,监督检查与考评新媒体运营状况等.
第三条新媒体的开通.
禁止任何个人以
本单及所属各单位、部门、任何组织的名义开通各类新媒体。
第四条新媒体信息变更.各单位、部门开通官方新媒体,必须填写《新媒体建设
申请表》,对相关情况(如名称、宗旨、信息发布
范围等)进行说明,明确主管领导、后台管理人员,登记表须经所在部门
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报
信息中心
审批,经批准后方可实施。开通新媒体后,应及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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