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派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管理办法
(2016
年1月8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修订)
一、目的为加强对子公司的管理,规范公司外派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
切实保障公司作为法人股东的各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公司章程》及《控股子公司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制定外派董事、监事和高
级管理人员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二、定义本办法所指的
“外派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是指:在控股或参股子公
司中,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子公司章程,由杭州杭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或本公司)委派、推荐并由法定程序产生的董事(董事长)、监事(监事会
主席)、子公司章程规定的高级管理人员.
三、适用范围
本公司向所属控股或参股公司委派、推荐并由法定程序产生的董事、监事和
高级管理人员。
四、归口管理部门
公司董事会秘书处负责外派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日常协调管理工作
,政工部、经济管理部、公司办公室、气体中心各部门协助做好相关工作.
五、外派董事、监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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