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车工安全技术操作章程
1、司机工作之前
,应该先
检查吊钩,钢丝绳及设备主要部件,尤其是
安全装置,如制动机构,声光、信号联锁装置等都必须灵敏完好。确认无问题时,方能合上开关送电,在无负荷的情况下,应该先
试一次空车。再确认正常才能开始工作。
2、行车吊有物件时,要超过地面障碍物
0.5米,禁止从人头上、重要设备上经过。天车开动时,严禁修理、检查、加油和擦机件,在运转
中台发现故障必须立即停车。
3、行车在下述情况
不得起吊:
(1)无人指挥或指挥信号不明确。
(2)行车设备存在缺陷
或安全装置失灵。
(3)超负荷起吊或设备质量不清楚。
(4)人站在起吊物上或起吊物下;用吊车挂钩吊人。
(5)光线阴暗,视物不清。
(6)起吊物有尖锐梭角或斜拉斜拽,没有采取安全措施。
(7)行车和高压输电线路未保持应有的安全距离,捆缚不牢或不符合要求。
4、工作终止时,要把
行车停要停车线上,把吊钩升到位,吊钩上不得悬挂重物。把所有的控制器、操纵杆放到零的位置上,并拉掉电源开关,锁上驾驶室门。
5、行车司机要头脑清醒,须保持足够的睡眠,工作之前
或班中严禁喝酒。
6、行车在检查、检测、修理
期间,没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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