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fsaasdfs~
94 0

[学习资料] 炼铁厂安全事故管理制度 [推广有奖]

  • 0关注
  • 10粉丝

已卖:2054份资源
好评率:99%
商家信誉:一般

博士生

19%

还不是VIP/贵宾

-

威望
0
论坛币
350 个
通用积分
2499.1634
学术水平
6 点
热心指数
6 点
信用等级
5 点
经验
-6042 点
帖子
0
精华
0
在线时间
519 小时
注册时间
2012-8-29
最后登录
2025-12-22

楼主
fsaasdfs~ 发表于 2025-7-10 12:49:49 |AI写论文

+2 论坛币
k人 参与回答

经管之家送您一份

应届毕业生专属福利!

求职就业群
赵安豆老师微信:zhaoandou666

经管之家联合CDA

送您一个全额奖学金名额~ !

感谢您参与论坛问题回答

经管之家送您两个论坛币!

+2 论坛币
炼铁厂安全事故管理制度
目的:为了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工作,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搞好人身伤害预防,事故处理、事故考核工作,本着四不放过原则特制定本项制度。
范围:本制度适用于炼铁厂各生产单位和辅助单位的各类安全事故。
工伤事故按严重程度划分为:微伤、轻伤、重伤、工亡。
1、微伤事故
1.1发生事故后,虽造成伤害但不需要手术处理,未住院,门诊收费不超过3250元,轻微煤气中毒的视为轻微伤害。
1.2车间每发生一起,扣班长50元,工段长50元,扣直接责任人100-250元。
2、轻伤事故
2.1凡够不上重伤的或轻度CO中毒的都视为轻伤事故。
2.2车间每发生一起,属于责任事故的,扣直接责任人200-250元,其他原因造成的考核100-250元,扣班长200-250元或免职,工段长、车间主任100-250元,互保人员50-250元,安全员100-250元,厂长100-250元。
该车间在一季度内,发生重复性同类性质轻伤事故,第二起轻伤事故按重伤事故处理。
3、重伤事故是指受害者脑、眼、躯干、四肢等部位受到严重伤
害而导致劳动能力丧失的事故。
3.1凡下述情况之一的均视为重伤事故处理。
3.1. ...
二维码

扫码加我 拉你入群

请注明:姓名-公司-职位

以便审核进群资格,未注明则拒绝

关键词:管理制度 事故处理 车间主任 能力丧失 安全意识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我要注册

本版微信群
jg-xs1
拉您进交流群
GMT+8, 2025-12-27 03: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