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fujo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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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中国,利益集团代言人是一种客观存在 [推广有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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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ujo11 在职认证  发表于 2012-9-28 12:19:16 |AI写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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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税争议  事实上,房地产的长期政策备选方案中,房产税一直被认为是最有效也是最有可能取代限购政策获得推广的措施之一。
  不久前,有报道引述国家税务总局政策法规司巡视员丛明的观点称:我国房产税将扩大试点范围,并逐步建立房地产税制度。房地产税具体深化时间可能在今年底或明年初,房地产税最终会在全国实施。
  吴晓灵却说:“我个人认为,房产税不应该再扩大试点范围了。”
  支持征收房产税的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所长贾康认为,房产税可以形成规范的经济调节杠杆,包括对地方政府职能转变的合理激励,以及在配套改革中改变地方政府对土地财政的过度依赖。
  但谢家瑾称,房产税是一种物业税,因为土地70年使用权等问题的存在,使得中国目前不具备征收物业税的条件,房产税不是限购政策的理想替代方案。“第一,尽管中国在居民买房后的住房持有环节税收缺失,但在生产建设交易环节的税负相当高,第二,中国实行的土地出让制度,提前征收70年的土地出让金,已经由购房者在房价中承担了,开征物业税会产生对土地使用的重复征税。第三,物业税是财产税,中国的购房者仅仅拥有房屋所有权,对房屋所在的土地只有使用权,不属于物权的范围,即使要征收物业税,也应该剔除土地的因素,只对房屋部分征税。”
  吴晓灵表示:针对房产这样一个家庭重要的资产进行征税是一个非常严肃的事情。税收制度应该是全国人大制定。过去因为在改革开放的初期,制度变化比较多,为了适应改革开放形势的发展,很多税收制定权下放到了国务院。而房产税这样一个涉及到13亿人生活的税种,应该放到全国人大讨论。
  “一个税收政策意图没有明确,税收标准没有明确,如果说再推广下去,全国会有N多不同的税种,因此我们应该尽早提交人大讨论这个问题,到底是财产税还是消费税,是针对什么来调控,调节的目标是什么?”吴晓灵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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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利益集团 代言人 国家税务总局 政策法规司 科学研究所 财政部 房地产税 政策法规 房产税 代言人

沙发
lwzxy 发表于 2012-9-28 21:09:59
对财产收财产税是理所当然的,但是中国人并没有真正拥有商品房的所有权(只有70年的使用权)。先要给大家财产权利,先要在宪法上写清楚,所有财产是应该得到保护。如果没有财产权利,凭什么去收财产税呢?_任志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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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根说:“只知哲学的一些皮毛的人,思想会倒向无神论。但是,深入了解哲学,会把人带回宗教。”同样,只知经济学的一些皮毛的人,会相信类似“节俭悖论”之类的谬论,深入了解经济学,则会把人重新带回到普通常识。

藤椅
龚民 发表于 2012-9-29 08:43: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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