炼铁厂电耗考核办法
1指标分解
根据公司对我厂的电耗考核指标及我厂各车间实际负荷情况,制定我厂电耗指标及各车间电耗指标,在每季或每隔半年
或每年初公布。
2考核办法
2.1单位产品电耗每超
1千瓦时/吨,否决相应车间
5分,每节约
1千瓦时/吨,奖励相应车间
5分,炼铁厂另有规定的车间按专门规定执行。开炉、停炉期间不考核。
2.2在我厂当前情况
下,主要以各高炉及喷煤车间作为考核主体,因此,各高炉及喷煤车间有权对其供电所达区域的用户进行监督,凡以上车间发现有长明灯、私接电炉,设备空转等浪费电能现象,均有权向设备科反映,设备科一经查实,每次处罚违反相关规定
单位250元
,或考核
5分,并全部奖励给相应反映情况车间。设备科查实上述行为,每次处罚责任单位
5分。2.3凡4小时以上的高炉检测、修理
,要在高炉确认不再使用后
0.5小时内停止主风机的运转
,除试车、考核设备运转,高炉主风机应在检测、修理
结束前1-1.5
小时起动。
2.4除尘设备在主体设备检测、修理
开始后,应在
0.5小时内停止运转
,除试车、考核设备运转,除尘风机应在检测、修理
后、主体设备起动时起动。
2.5各车间要提 ...


雷达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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