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财经大学经济学院2013年“审核制”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为了进一步优化博士生招生方式,我院2013年实施博士研究生招生制度改革。在保留原有统考招生渠道的同时,试行“审核制”招生办法。“审核制”招生制度将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根据学生的综合素质和研究潜力,通过初审和面试招收优秀博士生,录取者将不再参加学校组织的博士生入学考试。具体招生办法如下:
一、招生专业与名额
1、实行“审核制”招生的专业:
西方经济学、数量经济学、劳动经济学、人口、资源与环境经济学。
2、招生名额:
5人
二、申请条件
1、报考基本条件同《上海财经大学2013年博士招生简章》。
2、英语水平要求:至少满足以下条件中的一项:
(1)发表过英文的专业性学术论文;
(2) 大学英语六级成绩³500分,或者新托福成绩³90分(老托福成绩³580分),或者雅思成绩³6.0分。
3、核心课程成绩要求:
(1)本科或硕士专业为经济或管理类的申请人,需修读过《高等数学》(或《数学分析》)、《线性代数》、《概率论与数理统计》,且此类核心数学课程成绩以及经济学基础课程成绩的平均绩点都不得低于3.5(或85分);
(2)本科或硕士专业为数学或数理统计学的申请人,专业课程成绩的平均绩点应不低于3.0(或80分);
(3)本科和硕士专业均为其它专业的申请人,需修读过《高等数学》(或《数学分析》)、《线性代数》、《概率论与数理统计》,且此类核心数学课程成绩的平均绩点都不得低于3.5(或85分)。此外,还必须选修过中级或高级的微观经济学和宏观经济学课程且每门课程成绩不得低于85分。
三、报名程序
1、申请流程
网上报名(填写申请信息,网上支付申请费)à下载申请登记表à提交申请材料à初审à综合面试。
2、网上申报
符合申请条件的申请者请于2012年10月1日至10月30日通过上海财经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在线申请,http://yjs.shufe.edu.cn/structure/yzw/index.htm。申请者申报前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申请条件。申请资格审查将在初审阶段进行,凡不符合申请条件的考生将不予面试,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3、材料递交
申请者须于2012年10月30日前,向经济学院研究生教务办公室寄(送)达以下纸质申请资料(自备信封统一装入;邮寄材料以寄出当日邮戳为准)。网上支付未成功的考生将申请费(250元)通过邮局汇款或直接交送至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否则按放弃申请处理。所需提交材料共计八项:
(1)通过网上报名系统打印的《报名登记表》;
(2)个人陈述:学习和工作经历、经验、能力、特别成就等,不超过2000字;
(3)研究计划:攻读博士学位期间的研究计划,不少于3000字;
(4)成绩单:本科、研究生阶段成绩单(需就读单位盖章)。
(5)代表性学术成果:包括已发表论文、未发表的工作论文或学位论文,不超过3件。如果申请人已经有论文在经济学权威学术期刊(《经济研究》、《中国社会科学》、《经济学(季刊)》)上发表,申请条件可适当放宽;
(6)推荐信:两位经济学领域有副高及以上职称专家的推荐信;
(7)学位、学历证书的复印件(应届毕业硕士生提交所在单位研究生院或研究生部的证明信);
(8)外语水平证明。
邮寄地址:
上海市国定路777号上海财经大学经济学院研究生教学办公室 杨老师 (200433)
直接递交:
上海市武川路111号上海财经大学 经济学院楼 研究生教学办公室 612室,杨老师
注:① 申请材料请按上述清单顺序编号提交,若上述申请材料不全,将不予受理;
② 所提交材料不退还;
③ 若发现材料造假者,包括学术造假或抄袭,即使已被录取,也将取消博士录取资格,已入学者退学处理。
四、初审
1、时间:11月上旬。
2、11月中旬将通过短信或电话通知通过初审的申请者参加综合面试。
五、综合面试与录取
1、时间:11月底。
2、根据经济学大类组成面试小组,面试考核小组成员不少于5人。面试注重考核申请者的基础理论、学术兴趣与研究潜力、创新意识与创新能力等方面。
3.体检:体检要求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通过初审申请者应在拿到面试通知后到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自行体检,体检报告于面试阶段提交。
4、录取:在遵守上海财经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规定的前提下,根据宁缺毋滥的原则,按面试委员会最终面试成绩录取。
五、其他事项
1、基本学制为4年,最长学习年限、毕业就业、学生住宿按我校规定执行。
2、奖学金及津贴
被录取的学生除可获得学校发放的博士生学业奖学金外,符合《经济学院硕博连读/博士项目助教奖学金管理办法》以及《经济学院助教管理条例》相关规定的学生,还可申请经济学院的助教奖学金。两项奖学金相加为每月2000元。
上海财经大学经济学院
2012年7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