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经营单位(二级单位)安全责任人的安全职责
㈠安全责任人负责领导和组织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负总的责任;
㈡在组织管理本单位生产过程当中
,具体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令和单位的规章管理制度
。切实贯彻安全生产的
“五同时”,对本单位员工在生产中的安全健康负全部责任
;㈢在生产、施工作业前,制定贯彻作业章程
、操作章程
的安全措施,同时将《工程施工开工之前
安全报告》表报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并经常检查具体的执行情况
;㈣经常检查生产设备、工具和安全设施,及时排除潜在隐患
,确保生产设备的安全防护装置完好有效方可投入使用,发现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立即下令停止作业,撤出所有的人员
;㈤经常向员工进行劳动纪律、规章管理制度
和安全知识、操作技术的教育,坚持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制度和新工人上岗之前
三级安全教育制度;
㈥发生重伤、死亡事故,立即报告法定代表人(院长),同时组织抢救,保护好现场
,参加事故调查
。对轻伤事故,负责查清原因和制定改善
措施,并报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备案;
㈦召开安全生产例会,对所提出来的问题应当及时
解决,或按照相关规定
权限向有关领导和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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