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路电力安全工作规程
(摘录)铁道部文件铁路电力安全工作规程
(摘录)铁运[1999]103
号第二章保证安全工作的组织措施
第6条在运转中的高压设备上作业按下列分类
:1.全部停电作业
,系指电力线路全部中断供电或变、配电设备进出线全部断开的作业。
2.邻近带电作业
,系指变配电所内停电作业处所附近还有一部分高压设备未停电
;停电作业线路与另一带电线路交叉跨越、平行接近
,安全距离不够者
;两回线以上同杆架设的线路
,在一回线上停电作业
,而另一回线仍带电者
;在带电杆塔上刷油、除鸟巢、紧杆塔螺栓等的作业。
3.不停电的作业
,系指本身不需要停电且无偶然触及带电部分可能的作业。如更换绑桩、涂写杆号牌、修剪树枝、更换灯泡、检测、修理
外灯伞等作业。
4.带电作业
,系指采用各种绝缘工具带电从事高压测量工作
,检测、修理
或穿越低压带电线路
,拆、装引入线等工作
,以及在高压带电设备外壳上的工作。
第7条在电力设备上工作
,保证安全的组织措施为
:1.工作票制度
(包括口头命令或电话命令
);2.
工作许可制度
3.工作监护制度
;4.工作间断和转移工地制度
;5.工作结束和送电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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