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电站大坝安全注册办法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进一步加强
水电站大坝(以下简称大坝)运转
安全的监督管理,规范大坝安全注册工作,根据《水库大坝安全管理条例》、《水电站大坝运转
安全管理规定》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以下简称电监会)负责全国电力系统大坝安全注册的监督管理工作,电监会派出机构具体负责辖区内大坝安全注册的监督管理工作,电监会大坝安全监察中心(以下简称大坝中心)负责办理大坝安全注册的具体工作。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电力系统投入运转
的大、中型水电站大坝,小型水电站大坝参考
执行。第二章注册程序
第四条大坝安全注册包括初始注册、换证注册和变更注册。
大坝投运后的第一次安全注册登记为初始注册;大坝完成符合国家规定的工程竣工安全鉴定一年内,水电站运转
单位(或业主单位,下同)应当向大坝中心申报初
始注册。
《水电站大坝安全注册登记证》(附件
1)(以下简称注册登记证)有效期届满前的换证注册登记为换证注册;注册登记证有效期届满前三个月,水电站运转
单位应当向大坝中心申请换证注册。
在注册登记证的有效期内,因进行大坝改(扩)建、重大的补强加固和更新改造工程改变了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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