隧道喷锚暗挖施工通用安全技术交底
交底内容:
1. 施工之前
,必须按施工组织设计中的抢险预案备齐应急物资,并建立抢险专业队伍。
2.施工中必须按监控量测方案要求布设监测点,设专人进行观察量测,确认正常;发现异常,应快速进行处理
。3.隧道穿越或靠近房屋、铁路、轨道交通、道路、公路、地下管线等建(构)筑物时,应采取防护措施,并经有关管理单位同意方可施工。
4.有地下水时必须采取降排水等控制措施。降水应使地下水位保持在基底以下
0.5m
,且开挖面水疏干后方可施工;施工中严禁中断降水。
5.在自稳能力较差的围岩中施工时,应遵循防塌、防位移超限的
“十八字方针
”,即“管超前、严注浆、短开挖、强支护、快封闭、勤量测
”的原则。
6.施工中应当严格按照
设计文件规定的断面尺寸和结构要求进行作业;遇水文、地质、环境等情况变化,需修改设计时,应对开挖面采取临时支护措施,并按程序变更设计。
7.在施工组织设计中,应根据工程地质、覆盖层厚度、结构断面、地面环境等确定开挖方法与程
序、支护方法与程序、监控量测方案、局部不良地质情况的处理预案和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等。
8.喷锚暗挖施工,开挖后应当及时
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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