污水沉降罐操作章程
一、控制参数
1、进口水质要求:含油
≤1000mg/l
,含砂量
≤200mg/l
(颗粒直径
≥76μm
)2、出口水质:含油
≤50mg/l
,悬浮物含量
≤100mg/l
二、投产前准备工作
1、检查沉降罐排污阀门、排泥阀门是否关闭;
2、检查沉降罐进出口阀门是否关闭,收油阀门是否关闭;
3、检查流量计、压力表等附件是否完好;
4、检查各阀门是否灵活好运;
三、投产运转
1、缓慢打开沉降罐进液阀门;
2、通过高低液位看窗观察沉降罐液位上升情况,若高液位看窗见液,则打开沉降罐出水阀门;
3、检查各阀门、管线、法兰连接点有无渗漏;
4、运转正常后,通过看窗观察高、低液位,及时进行收油;
5、观察沉降罐运转
情况,发现溢流管有液流出(通过声音、温度判断),应当立即
打开排污阀降低液位,然后上报;
四、收油操作
1、关闭沉降罐水出口阀门,将液位憋高;
2、打开收油阀门,观察收油情况,当从高液位看窗观察发现有大量原油时,则立即打开收油阀门进行收油;
3、当收油管
线不出油或出明水时,则收油停止,打开水出口阀门,关闭收油阀门;
五、停运操作
1、关闭沉降罐进、出口阀门; ...


雷达卡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22788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