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总承包企业及专业承包企业承包范围汇总
(新版企业资质标准)
(一)施工总承包序列资质标准
1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承包工程范围
一级资质:
可承担单项合同额3000 万元以上的下列建筑工程的施工:
(1)高度200 米以下的工业、民用建筑工程;
(2)高度240 米以下的构筑物工程。
二级资质:
可承担下列建筑工程的施工:
(1)高度100 米以下的工业、民用建筑工程;
(2)高度120 米以下的构筑物工程;
(3)建筑面积4 万平方米以下的单体工业、民用建筑工程;
(4)单跨跨度39 米以下的建筑工程。
三级资质:
可承担下列建筑工程的施工:
(1)高度50 米以下的工业、民用建筑工程;
(2)高度70 米以下的构筑物工程;
(3)建筑面积1.2 万平方米以下的单体工业、民用建筑工程;
(4)单跨跨度27 米以下的建筑工程。
2 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承包工程范围
一级资质:
可承担各级公路及其桥梁,长度3000 米以下的隧道工程的施工。
二级资质:
可承担一级以下公路,单座桥长1000 米以下、单跨跨度150 米以下的桥梁,长度1000 米以下的隧道工程的施工。
三级资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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