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部施工安全质量卡死及处罚制度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徐连指安发
[2008]009
号文件精神,保证既有线施工安全。严格落实安全责任制,加强
责任追究力度,实现徐连电气化工程施工安全稳定,消灭生产安全较大及以上事故,不发生生产安全一般事故;确保施工项目创建精品工程的目标,特制定本卡死制度和处罚办法。
一、施工安全方面
项目部对以下施工作业项目,施工负责人(领工员)未进行工作安排发生下安全列行为之一的,对施工负责人按以下各项处罚规定进行罚款;施工负责人已安排,作业人员未执行发生下列安全行为之一的,按各项规定进行罚款
(第17条未执行只针对分管副经理)。
1、站内施工必须按运统-
46执行登销记制度,没有登销记,施工负责人未安排一次性罚款
2250元
;驻站联络员未执行,一次次性罚款
2250元
;2、所有施工之前
必须设置驻站联络员和现场防护员,施工负责人未安排,一次性罚款
2250元
;安排后驻站联络员和现场防护员未能按照相关规定
时间到位,一次性罚款
2250元
;3、防护员必须经过上海铁路局培训合格之后
,持证上岗,未经过培训
,无证上岗,一次性罚款200元
;4、防护员必须带
齐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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