填充墙砌体工程建筑的有关规定
1、适用于房屋建筑采用空心砖、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轻骨料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块等砌筑填充墙砌体的施工质量验收。2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轻骨料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块砌筑时,其产品龄期应超过28d。
2、加气混凝土砌块、轻骨料混凝土小砌块为水泥胶凝增强的块材,以28d强度为标准设计强度,且龄期达到28d之前,自身收缩较快。为了有效控制砌体收缩裂缝和保证砌体强度,对砌筑时的龄期进行了规定。空心砖、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轻骨料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块等的运输、装卸过程当中,严禁抛掷和倾倒。进场后应按品种、规格分别堆放整齐,堆置高度不宜超过2m。加气混凝土砌块应防止雨淋。
3、考虑到空心砖、加气混凝土砌块、轻骨料混凝土小砌块强度不太高,碰撞易碎,吸湿性相对较大,特做此规定。
4、填充墙砌体砌筑前块材应提前2d浇水湿润。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砌筑时,应向砌筑面适量浇水。说明:砌筑前浇水湿润是为了使其与砌筑有较好的粘结。根据空心砖、轻骨料混凝土小砌块的吸水、失水特性合适的含水率分别为:空心砖宜为10%-15%;轻骨料混凝土小砌块宜为5%-8%。加气混凝土砌块出釜时的含水率为35%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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