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组织设计编制审批制度
一、为了使施工组织设计达到编制合理性,针对性强,更好的指导施工,特作如下规定:
1、施工组织设计由项目技术负责人负责组织编制,由项目经理签字,项目部盖章后报公司审查。
2、公司总工负责对照施工图纸和规范、标准、强制性条文和公司的质量安全施工标准进行审核。对施工方案针对性不强,缺项和措施不力等列出退回
,内容补充
批准后,上报给监理
及项目管理单位
审批。 3、公司技术部门负责报上级,邀请有关专家对项目危险性较大的专项工程方案进行评审论证。
4、专项方案经论证后需做重大修改的,必须按照论证报告修改,并重新组织专家进行论证。
5、由公司技术部门委派一人按照参与项目组成一个技术管理小组,明确各自的分工职责。
6、根据专家论证的结论,精心组织安排严格施工确保工程顺利进行。
二、施工组织设计的修改变更
由于施工条件发生变化,施工方案、施工方法有重大变更,实施单位要及时对施工组织设计进行修改、补充,并经原审批单位批准后执行。
三、施工组织设计的交底
1、经过审批后的施工组织设计在开工前应进行交底。由项目经理主持,项目技术负责人向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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