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一)本院消防工作贯彻
“预防为主,防消结合
”的方针,坚持
“谁主管,谁负责
”的原则,实行逐级防火责任制。
(二)医院消防、综合治安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消防宣贯教育
、技术培训、年终考评等有关事宜,并由院保卫科对各科室
(部门)实施消防安全检查监督和日常管理。
(三)本院每位员工都有维护消防安全,保护消防设施、预防火灾、报告火警、参加灭火、发现火情即时扑救的义务,必须严格遵守本制度的各项规定。
(四)本院建立一支义务安全消防队,承担全院范围以内
防火、灭火、或协助公安消防的火灾扑救任务。
(五)各科室
(部门)负责人为所在科室
(部门)消防安全当然责任人。各科室设立
2~5名义务消防员
(网络员),在科室(部门)消防安全责任人领导下,做好消防器材检查,用电用火安全、易燃易爆物品管理等消防安全,发现火险隐患应当及时
上报,提出相应整改意见
;发现火情应即时组织人员在第一时间扑救,控制火情蔓延。
(六)按消防法规定,确立我院消防安全重点部位:仓库、配电房、病区、中心供氧区;严禁烟火区域:中西药房药库、总务仓库、一次性材料仓库、设备仓库、档案资料库和使用贮存汽油、酒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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