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法律法规时间点归纳
2天证券公司应当在接受客户申请并完成其账户交易结算(包括但不限于交易、基金代销)
3天对经过整改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以及持续性经营规则要求的期货公司,国务院期货监督管理机构应当自验收完毕之日起3日内解除对其采取的有关措施。
证券公司为证券资产管理客户开立的证券账户
,应当自开户之日起
3个交易日内报证券交易所备案。
证券公司从事证券自营业务
,应当以公司名义建立证券自营账户
,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证券公司的证券自营账户
,应当自开户之日起
3个交易日内报证券交易所备案。
5天无记名股票持有人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应当于会议召开5日前至股东大会闭会时将股票交存于公司.
证券公司应当在代销合同签署后
5个工作日内,向证券公司住所地证监会派出机构报备金融产品说明书、宣传推介材料和
拟向客户提供的其他文件、资料。
证券账户申请变更要将客户证券账户卡
、授权委托书
、发证机关出具的变更证明等原件及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寄送中国结算公司审核
。审核通过后,中国结算公司于5个工作日内更改相应注册资料,经办人在5个工作日后打印新的证券账户卡交申请人。
证券投资顾问服务协议应当约定 ...


雷达卡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22788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