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破作业安全专项措施
(一)火工材料管理
1、公司所属各项目部必须由项目经理制定专人负责提货、运输和现场保管,使用人员必须持有爆破员证上岗,所有施工作业人员必须提供给项目部身份证复印件备案。
2、对火工材料现场使用全过程必须由专职安全员监控。
3、火工材料实行
“谁领用、谁负责
”的制度,当班如有剩余火工材料,领用人负责办理退库手续。凡不及时清理、退库,造成火工材料丢失被盗的,项目部要严肃追究有关当事人的责任。
4、公司所属各施工项目部凡发生火工材料丢失、被盗、被抢劫案件以及爆炸事故,必须立即向项目部经理汇报,由项目部向就近的公安机关报告,快速进行处理
。(二)火工材料安全领用管理程序
1、施工项目部爆破组长应在开钻之时通知甲方调度部,然后通知火工材料管理人。
2、施工项目部严禁将火工材料带离工作面,并由项目部质组织,定期对施工现场、生活
区进行检查。
3、火工材料装孔完毕后应当及时
及时做好退库工作,并及时办理现场及退库手续,认认真真的做好
记录工作。
4、爆破现场必须要有爆破负责人或专职安全员在场,直到剩余火工品安全回收后方可起爆。
5、各工作面火工材料现场使用必须严格按照
有关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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