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治水安全检查
一查防治水机构是否到位。
是否建立防治水领导机构,
是否成立了地测防治水专门机构并做到
“三定”(定机构、定人员、定职责),
是否成立了专职探放水队伍,
防治水专业技术人员是否配备齐全,
防治水工作的各项规章管理制度
是否建立齐全。
二查防治水基础资料是否健全。
是否编制了防治水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
是否编制完成了水文地质类型划分报告,并进行审定,
是否建立矿井涌水量观测成果、气象资料、探放水成果、水害预测预报、积水区域、井巷出水点等相关基础台账。
三查探放水措施是否落实。
是否严格执行探掘分离制度;
是否配备了不低于
200米的探水钻,
探水超前距离能否保证
30米以上;
探放水作业是否有专职探放水队进行,
探放水队专业人员是否培训合格持证上岗;
是否编制了探放水设计,确定探水警戒线;
是否严格执行采掘工作面探水安全确认移交签字制度。
四查隐患排查是否到位。
是否制订了隐患排查制度并执行到位,
是否严格执行一周内由矿长组织不得少于2次
的隐患排查,
是否做到隐患排查发现的问题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
“五落实”。隐患排查整改是否实现闭合管理
五查是否深入开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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