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打了个飞的
192 0

[学习资料] 火灾事故调查简易程序规定 [推广有奖]

  • 0关注
  • 25粉丝

已卖:7596份资源
好评率:99%
商家信誉:一般

院士

94%

还不是VIP/贵宾

-

威望
0
论坛币
3465 个
通用积分
4893.0385
学术水平
8 点
热心指数
9 点
信用等级
8 点
经验
18429 点
帖子
2135
精华
0
在线时间
1412 小时
注册时间
2024-5-25
最后登录
2026-1-30

楼主
打了个飞的 在职认证  发表于 2025-8-18 16:31:31 |AI写论文

+2 论坛币
k人 参与回答

经管之家送您一份

应届毕业生专属福利!

求职就业群
赵安豆老师微信:zhaoandou666

经管之家联合CDA

送您一个全额奖学金名额~ !

感谢您参与论坛问题回答

经管之家送您两个论坛币!

+2 论坛币
火灾事故调查简易程序规定
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我省的火灾事故调查工作,提高个人在工作当中的效率
,根据公安部《火灾事故调查规定》,结合实际情况,特制定本项规定
。第二条火灾调查简易程序是指对事实清楚、损失和影响较小、不存在引发民事争议或各类纠纷、无须追究责任的火灾事故而采取的一种登记备案制度。
第三条适用本项规定
调查的火灾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一)没有人员伤亡(其中受伤是指按照人身伤害司法鉴定标准达到轻微伤以上)的;
(二)直接财产损失在
5万元(不含本数)以下的;
(三)单一当事人且对火灾事故事实无争议
的或没有当事人的;
(四)无放火嫌疑的
;(五)不追究行政责任的。
第四条消防安全重点单位、重要场所或敏感部位发生的火灾、涉外火灾以及原因不明火灾的调查,不适用本项规定
。第五条火灾调查简易程序的管辖分工:
(一)各县(市)、区消防大队按照属地管辖的原则,负责辖区内适用简易程序处理的火灾调查。
(二)各支队火调科负责对本地火灾调查简易程序的实施进行监督、指导;
(三)总队火调处对全省火灾调查简易程序的实施
进行监督、指导;
第六条对符合本项规定
第三条的火灾,辖区消防大队按以下程序 ...
二维码

扫码加我 拉你入群

请注明:姓名-公司-职位

以便审核进群资格,未注明则拒绝

关键词:火灾事故 简易程序 司法鉴定 行政责任 实际情况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我要注册

本版微信群
扫码
拉您进交流群
GMT+8, 2026-2-3 11: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