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购车授权托付书
篇一:办理机动车业务授权托付书
授 权 委 托 书
南昌市交管局车辆管理所:
兹托付 作为托付人的全权代理人,代理托付人办理〔号牌号码〕车辆识别为 的机动车的 业务,代理人在上述事项内所签署的有关文件资料,托付人均予以承认。
本托付书的有效期为: 年月日至 年月日止。本托付书不得转托付。
托付人〔签字或盖章〕:
身份证或组织机构代码证号码:
被托付人〔签字〕:
身份证号码:
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身份证或组织机构代码证号码:
代理单位经办人签字:
签署日期:月 日
注:1、被托付人指机动车全部人所在单位的工作人员。代理单位指经公安车管部门备案、有代理资质的汽车销售商或中介代理机构。
2、被托付人或经办人应核实有关的托付人状况,保证该托付书的真实性,并亲自提交本托付书。
3、托付人、被托付人和代理单位的身份证明、组织机构代码证书等复印件作为本托付书的附件附后。
4、授权托付书填写应精确完好,不得涂改,否则无效。
篇二:买车托付书
篇一:经销商购车托付书
委托 书托付人:
地址: 身份证号:
托付人营业执照注
册号:受托人: 受托人营业执照注
册号:现托付受托人将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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