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审批服务局投诉处理制度
为维护行政审批服务局良好形象,及时、有效地处理办事群众意见投诉,特制订本制度。
一、投诉内容及形式
群众投诉主要分为涉及行政审批服务局业务投诉和非业务投诉,其形式主要包括口头投诉、网络投诉和电话投诉等。
二、投诉处理流程
(一)对涉及行政审批服务局业务投诉的处理流程:
1、投诉受理
政务中心(监督运营中心)为受理群众投诉的第一责任部门。接到投诉后,监督运营中心应第一时间安排专人负责了解投诉原因、内容并办理投诉,填写《投诉登记表》。
2、投诉调查
(1)询问投诉者与被投诉者,了解事情经过,并做好记录。必要时,调看视频、音频;
(2)向了解事情经过的群众及现场工作人员进行询问,并做好相关记录。
3、投诉处理及反馈
根据调查情况,监督运营中心提出处理意见。按照投诉事项不同,具体分为以下三种方式:
(1)对于投诉事项简单,能够当场答复的投诉问题,
由监督运营中心人员协调相关业务单位负责人当场向群众说明情况并在《投诉登记表》中写明答复处理情况;
(2)对于需由股室(组)、中心处理的投诉问题,由监督运营中心提出转办意见,报分管领导批准后,交有关业务股室(组)、中心进行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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