兖矿集团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制度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规范天池公司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管理,确保在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后及时、有效地实施应急救援,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项制度。
第二条 为了更有效实施对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天池公司成立以总经理为组长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负责领导应急救援工作,并根据事故情况决定是否启动专项应急预案。
第三条 应急救援预案是实施生产安全事故救援工作的指导性方案,预案一经启动,各单位必须积极服从指挥部的统一指挥调度。征调物资、队伍、车辆和专业救助力量时,相关部门和单位必须无条件服从。
第四条 应急救援预案报公司审查经批准后执行。
第五条应急救援预案应包括下述内容:
1.应急救援的适用范围。
2.应急救援的组织机构、人员及其职责:(1)指挥部成员的组成、职责;(2)指挥部办公室的组成、职责;(3)设立的各工作小组的组成及职责。
3.危险目标和事故类型:(1)危险目标的确定与危险性评估;(2)可
能发生的事故类型、地点;(3)事故影响范围及可能影响的人数。
4.应急救援体系的组成。
5.预案的培训、演习和修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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