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1 工程的开工 8.2 竣工时间 8.3 进度计划 8.4 竣工时间
8.7 误期损害赔偿费 8.8 暂时停工 8.9 暂停的后果 8.10 暂停时对
学习本条,应了解:关于开工具体规定,尤其是开工日期的确定;承包商的进度计划的编制与提交;承包商索赔工期的权利和条件;业主方对承包商延误工期的管理方法以及收取拖期赔偿费的规定;工程暂停的条件以及暂
8.1 工程
工程师应在不少于7天前向承包商发出开工日期的通知。除非专用条件中另有说明
此款是关于工程开工事项。开工要求提前7d通知,这是给承包商一个开工准备期。本款的前两个规定主要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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