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术中心安全生产责任制(枣庄矿业)
技术中心安全生产责任制(枣庄矿业)
一、岗位责任制:
第1条 全权负责集团公司安全生产技术攻关、科研管理工作,制订安全生产科技攻关计划并组织鉴定和实施,提升安全生产的科技水平。
第2条 组织编制集团公司长远安全生产科技发展规划,协助领导及有关专业处室制定、实施安全生产科技的攻关计划。
第3条 制订安全生产新推计划,积极在集团公司推广安全生产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应用。
第4条 组织开展对安全生产的重大课题进行攻关。
二、责任追究
第5条 不能完成集团公司交给的安全生产科技管理工作,给集团公司安全造成损失和影响的;
第6条 不能按时编制集团公司的长远安全生产科技发展规划的和安全生产科研计划的,给安全工作带来影响的;
第7条 没有按时完成安全生产科技新推计划的,影响安全技术水平提升,给安全造成影响的;
第8条 对安全重大课题攻关项目组织不利的。
以上情况给集团公司安全生产工作造成影响的将追究技术中心和有关责任人的责任。造成重大损失构成犯罪的将依据法律法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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