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面供用电管理规定
各单位:
为加强地面供电系统的安全管理,保证地面供电系统安全、可靠、经济、合理的运行,结合我矿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如下:
一、供电设施管理分工
1.运转工区(监管科室:机电科)
(1)35kV线维护管理;
(2)35kV变电所、压风机房变电所、综合楼变电所有供配电设备、电缆的维护管理;
(3)主井、副井、通风机房、压风机房、供水站、水源井、矿井水(生活水)处理站、地面集中制冷循环泵房配电设施;
(4)地面本单位区域范围内电缆沟的巡视维护,各集水井内水泵设置包机人,并确保水泵完好,每次排水后认真填写排水记录;
(5)运转工区所辖其它机台及地点的供电设备、设施及电缆的维护。
2.后勤服务中心(技术支持科室:机电科)
(1)1-2#公寓楼配电室、综合楼车库一至三区配电室、综合楼各楼层配电柜、澡堂配电柜、磅房配电柜、东西门岗配电柜、煤场西外排口配电柜;
(2)工广场所、煤场等地点的照明及其它电气设备的维护。
(3)其它后勤服务中心所辖范围内的供电设备、设施及配套电气设备的维护.
3.洗煤厂(监管科室:机电科)
(1)由35kV地面变电所至洗煤厂高压电缆的日常维护。洗煤厂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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