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配件购销合同
甲方:__魏智豪____
_乙方:_福州市晋安区闽海汽车服务有限公司
_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本着自愿的原则,就甲方向乙方销售汽车零配等事宜,订立如下合同条款:
一、甲方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甲方依据本合同第三条约订的
规格及数量
向乙方销售的汽车用品等(简称货物).
二、甲方销售给乙方的货物应是原厂或合作公司生产(乙方指定配件)
三、货物规格及价格:
四、乙方自己选择运输方式,委托运输公司办理货物的运输,并向运输公司支付运杂费用和保险费用。(因考虑到货物安全,所发货必须买保险)如买保险的货物出了问题,乙方应在第一时间和运输公司沟通协调问题货物并告之甲方.
五、乙方验收合格的货物后,应在
7日前向甲方付清甲方发货的货款。逾期支付时,应向甲方支付每日万分之五的违约金。该违约金应在支付当次货款时一并付清.逾期未付款时,甲方停止向乙方发货。超过十五日仍未支付货款和违约金时,本合同终止履行。
甲方账户为
姓名:魏智豪
账号:6210953910000151726
开户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福州市分行
六、本合同因乙方未支付货款而终止履行时,如乙方在未支付货款前已向甲方发出下次《货 ...


雷达卡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22788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