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生原因:
1、砌体施工前交底不清,操作工人未严格按照砌筑方案执行,随意采用多种组砌方式砌筑。
2、砌体施工前未提前进行排砖打样,施工过程中未采用七分砖来满足搭接错缝,操作人员质量意识不强,随意采用丁砖或其他尺寸的砖块砌筑。
3、砌体施工至梁底后,斜砖留置砌筑时间未交底,或一次性砌筑到顶。
4、砌体材料尺寸和施工现场模数不符,需要大量裁砖。
防治措施:
1、砌体施工前应做好班组的技术交底,落实样板先行制度,明确组砌方法。
2、砌体施工时,第一皮砖砌筑前应排砖打样,确保不裁砖的情况下,能够满足错缝搭接的组砌方式。
3、砌体材料的选择应确保产品尺寸标准,和现场空间尺寸模数相符。
4、质量管理部门和技术部门应加强施工过程中的检查验收,严格控制斜砖的砌筑工艺和时间。按照《砌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要求,应在砌体施工完成14d后方可进行斜砖砌筑。
产生原因:
局部洞口灰缝过大,采用砂加气专用粘结剂施工,难以填满缝隙,造成砂浆不饱满。
2、砌体施工过程中砂浆含水率过高,或因砖块侧边孔隙率较大,导致抹浆困难,造成竖向灰缝不饱满。
3、砂浆和易性较差,砌筑时挤浆困难,操作者用瓦刀铺刮砂浆后,使底灰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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