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游发展保障措施
第十一章
旅游发展保障措施
该部分为旅游发展保障体系规划,包括组织领导体系、政策支持、公共服务、战略合作、人力资源、企业创新、持续发展等保障体系。
1组织领导保障体系
1.1行政体制管理改革
1.1.1
建立旅游产业发展协调机制
蕉岭县于
2009
年成立了由县长亲任组长,分管旅游的县委常委、副县长任副组长的
“蕉岭县旅游产业发展领导小组
”(以蕉委办
[200
9]39
号文下发),成员由交通局、公路局、林业局、国土局、文体旅游局等
10多个职能部门一把手组成,负责旅游产业的日常工作。以
“四分开”(政企分开、政资分开、政事分开、政府与中介组织分开)为导向,深化旅游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尝试将涉旅行政管理职能归口合并试点,建立协同联动的工作机制。
1.1.2
从监管为主向服务为主进行转变
蕉岭县旅游行政部门为成立于
2011
年的文体旅游局。为了适应当前旅游业的发展,应当从监管型管理向服务型管理转化,即重点加强政策法规、战略规划、法规标准、公共服务和市场监管等方面的工作,而
把微观主体经济活动的管理交给市场调节。文体旅游局由原来对微观主体的指令性管理转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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