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标识和
可追溯性管理程序
1目的通过对工程设备、原材料及施工过程的产品和工序状态在接收入库、发放、安装各阶段加以标识控制,防止设备和材料混用、错用或产品状态的混淆,并有可追溯性要求时进行追溯、查寻。
2范围程序适用于工程设备、材料、半成品、成品的标识管理与控制。
3职责3。1物资管理部门负责工程设备、材料出库前的标识管理与控制;
3。2领用部门负责设备、材料出库后的标识和标识维护;
3。3质量管理部门、检测部门负责半成品和成品的标识管理;
3。4质量管理部门负责标识的检查。
4材料和设备的标识
4。1设备、材料接收后,仓库管理员对未经验证的采购设备和材料,保持其原标识,并加以应醒目标识,如划分区域、挂待检标识牌等。
4。2设备、材料接收后,经验收合格,由仓库管理员填写入库手续,放入合格库存区,上架和分区存放,并进行标识,标识遵守如下规定:
a)对有原标识的设备、材料(设备铭牌、材料编号或货号等),仓库管理员要保持原标识。
b)对无原标识,而有国家规定标识的材料、设备,按国家规定
进行标识。
c)对无原标识,又无国家规定标识的设备、材料,采用挂牌、涂色等方式进行标识。
d)入库产品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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