带式输送机安全运转
3、井巷中采用钢丝绳牵引带式输送机或钢丝绳芯带式输送机运送人员时,应当遵守下述规定
:①在上、下人员的
20m区段内输送带至巷道顶部的垂距不得小于
1.4m
,行驶区段内的垂距不得小于
1m。下行带乘人时,上下输送带间的垂距不得小于
1m。②输送带的宽度不得小于
0.8m
,运转速度不得超过
1.8m/s
。钢丝绳牵引带式输送机的输送带绳槽至带边的宽度不得小于
60mm
。③乘坐人员的间距不得小于
4m。乘坐人员不得站立或仰卧,应面向行进方向,并严禁携带笨重物品和超长物品,严禁抚摩输送带侧帮。
④上、下人员的地点应设有平台和照明。上行带下行人平台的长度不得小于
5m,宽度不得小于
0.8m
,并有栏杆。上、下人的区段内不得有支架或悬挂装置。下人地点应有标志或声光信号,在距下人区段末端前方
2m,必须设有能自动停车的安全装置。在卸煤口,必须设有防止人员坠入煤仓的设施。
⑤运送人员前,必须卸除输送带上的物料。
⑥应装有在输送机全长任何地点可由搭乘人员或其他人员操作的紧急停车装置
⑦钢丝绳芯带式输送机应设断带保护设置。
(二)安全运转
《规程》和《操作章程
》均有明确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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