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梯基本安全要求
一.共性要求(
14条)1.支撑系统
支撑系统应能支撑所有载荷以及正常运转
和紧急运转
时产生的所有外力(包括冲击力)
2.电梯维修
当需要通过维修来保证电梯的持续安全时,应提供适当的操作章程
并由受过培训的人员来完成。
3.设备的非接近性
使用人员和非使用人员不应当直接
触及到危险设备。
4.轿厢地面和工作区间
轿厢地面和站人的工作区间应将拌倒和滑倒的风险减到最低。
5.相对运动的危险
轿厢和外部设备之间以及电梯设备之间均会产生相对运动,必须保护使用人员和非使用人员不受相对运动而产生的剪切、挤压、擦伤或其他伤害。
6.层门锁紧和轿门关闭
在井道门(包括层门、井道安全门等)开着或未锁或者轿门没有关闭的情况下,轿厢运动是非常危险的。因此在上述情况下轿厢应当立即停止
运动。7.救援应能(包括方法和具体程序)安全释放和救援将被困人员。
8.锋利边缘
应尽可能减少锋利边缘对人员(注:指使用人员和非使用人员)伤害的风险。
9.电击危险
在使用电的地方,应尽可能减少人员(注:指使用人员和非使用人员)被电击的风险。
10.电磁兼容
电梯的安全运转
不受外部电磁的影响,自身发射的电磁 ...


雷达卡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22788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