操作现象违章表现范围
一、未能按照相关规定
穿戴防护用品或使用工具
有下述行为
之一时,即计算违章一人次:1
.未能按照相关规定
穿戴防护用品或使用工具:
(1)生产现场穿高跟鞋、凉鞋、拖鞋或趿着鞋;高处作业穿硬底鞋,电气作业未穿绝缘鞋。
(2)生产现场穿背心、短裤、裙裤、裙子、宽松衫、戴头巾、围巾、领带或敞开衣襟、打赤膊、打赤脚等;以及其它不安全装束;
(3)超过颈根的长发,披发或发辫,而未戴工作帽或不将头发置于帽内进入生产现场的;
(4)戴手套操作旋转机床或未扣袖口的;
(5)工作时有颗粒物飞溅时,未戴护目镜或面罩的;
(6)在易燃易爆、明火、高温等作业场所穿化纤服装操作的;
(7)高处作业或在有坠落物体下方交叉作业时未戴安全帽的;
(8)高处作业时未能按照相关规定
使用安全带或采取可靠安全措施的;
(9)有毒有害作业未能按照相关规定
配戴防护面具的;
(10)带电拉高压跌落保险开关或隔离刀闸时未使用合格绝缘工具的;
(11)用I类手持式电功工具未配用漏电保护器;在潮湿密闭容器内检测、修理
时,未使用
III类手持电动工具的。
二、违反安全生产规章制
有下述行为
之一时,即计算违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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