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门社区火灾隐患督促整改机制
为做好辖区消防安全工作,保障辖区消防安全工作顺利开展,切实将消防安全工作落实到基层,为社区居民和辖区单位的生活、生产提供一个良好的安全环境,特制定本项制度
:一、应当建立辖区消防安全隐患档案,载明消防安全隐患情况和整改经过及结果,对消防安全隐患的整改善
行督促,确保消防安全隐患及时得到消除。
二、居民住宅楼内和公共通道上存在的消防安全隐患,由物业管理单位负责组织整改,社区工作站进行督促整改和监管。
三、辖区单位内部存在的消防安全隐患,由各单位负责组织整改,社区工作站进行督促和监管。
四、居民住宅户内存在的安全隐患,由物业管理单位负责指导和督促整改,居民整改有困难的,由物业管理单位或者社区工作站予以协调和帮助。
五、相关职能部门对检查发现的消防安全隐患,社区工作站应当对整改情况进行跟踪督促,对整改情况及时向上级领导
部门和相关职能部门反馈;对于重大消防安全隐患,工作
站应当督促责任单位落实值班守护,并指派专人对整改情况进行巡视,整改善
度及时向上级领导
主管部门和相关职能部门反馈。
六、在消防安全检查中发现安全隐患,能当场整改的,
要求隐患单位或个人当场予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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