动火作业安全技术交底
1、动火作业前要进行动火作业申报,经安全部负责人审批后才可实施动火;
2、动火作业应有专人监火,作业前应清理掉动火现场及周围的易燃易爆物品
,或采取其他有效的安全防火措施;
3、动火作业现场,禁止吸烟
;4、动火作业之前一定要对动火区域进行检查,经确认后才可实施动火作业;
5、狭小空间进行动火时,一定要通风良好,现场没有易燃易爆物品,现场有专人看火,并配备有足够的灭火器材和消防水;
6、高处作业动火时,其下部地面如有可燃物、洞口等时,应当立即停止
动火作业,以防火花溅落引发火灾
事故、坠落事故;
7、动火作业之前,必须先清理掉现场油抹布、锈渣等易燃易爆物品
;8、焊接、切割、烘烤或加热等动火作业应当配备
灭火器材,并应当设置
动火监护人进行现场监护,每个动火作业点均应设置
1个监护人。监护人不允许随意
离开。监护人离开作业区应向值班管理人员进行汇报
,由值班管理人员临时代为监护。
9、使用气焊割动火作业时,氧气瓶与乙炔瓶间距不小于
5米,两者
动火作业地点均不小于
10米,并不准在烈日暴晒;
9、五级(含五级)以上风力时,应当立即停止
焊接、切割等室外动火作业;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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