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高空作业的安全章程规定
1)凡在2m以上悬空作业的人员必须配戴劳动保护等用品。
2)正在施工的建筑物深基础施工时,对深度在
2m以上的基坑、槽的周围需要设置围栏和防坠物的安全网。
3)高空作业用的交手架、吊栏、手动葫芦必须
按有关规定架设,严禁用吊装机械载人。在高处作业用的工具、材料,应设法用机械或吊绳传送,不可投掷。高空作业下方应当设置
安全围栏、安全护体或安全网等。高空作业人员必须戴好安全帽,系好安全带,安全带的挂钩应固定在牢固的物体上,以防止坠落。
4)高处作业附近有架空电线时,应当依据
其电压等级,与电线保持规定的安全距离(电压
≤110KV
、安全距离为
2m;220 KV
、3m;330 KV
、4m),机具不得触及电线,防止触电。
5)高空作业一般不应垂直交叉作业,凡引工序原因必须上下同时作业的,极有必要采取
防范措施。
6)遇有六级以
上的强风或其他恶劣天气时,应当立即停止
露天高空作业。夜间作业须有足够的照明。
7)在易散发有毒气的厂房、设备上施工时,要有专人监护。如发现有毒气体排放时,应当立即
停止作业。
8)严禁不采取任何安全措施就直接站在石棉瓦、油毡等易碎裂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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