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基层工商所转变职能的调研分析
基层工商所,是全市工商行政管理系统最基层的单位,是工商行政管理工作的前沿,在整个工商行政管理工作中具有非常突出的基础性地位和作用。我市基层工商所如何转变职能,实现重心下移、“小局大所”的战略目标,以适应新时期、新形势对监管执法的要求?课题组在组长吕东裕局长的率领下,通过外调与内研、座谈与函调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了深入的调查研究,较为全面地掌握了全市基层工商所的现状,找出了基层工商所转变职能的主要障碍,并在学习和借鉴深圳、广州基层工商所监管新模式基础上,形成了我市基层工商所转变职能的思路和对策。现报告如下:
一、我市基层工商所的现状
(一)基本情况
截至2002年11月,全市15个工商分局共设73个基层工商所,917名工商干部,占全市工商干部总数的约54.04%,如剔除开发区、保税区、大榭和科技园区分局,即在11个分局中占干部总数的62.47%。73个基层工商所直接管理企业56406户,个体工商户205354家,分别占全市内资企业(包括私营企业)总数的66.81%、95.75%。
(二)所处地位
1.市场监管和行政执法的基本力量
从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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