矿井防灭火措施
1、入井人员严禁穿化纤衣服和戴电子表,严禁携带烟火及易燃易爆物品。
2、井下使用的润滑油等易燃易爆物品,必须放在通风良好的安全地点。
3、一经发现火灾,应视火灾性质、灾区通风和瓦斯情况,立即采取一切可能的方法直接灭火,控制火势,并及进行汇报矿调度,按照避火灾路线将火灾威胁区域内的所有的人员快速撤至安全地点。
4、电气设备着火时应该先切断电源,在切断电源前,只准使用不导电的灭火器材灭火。
5、掘进中发生冒顶要用木垛接实顶板,同时设专人观察冒落区内的气温并进行分析,发生异常应当立即汇报处理。
6、高冒处应该做好明显的标记以备通风防火检查。
7、对空帮、空顶、空肩窝经处理后瓦斯超限的地段,必要时采取措施处理。
(四)综合防尘
1、工作面掘进前,必须建立健全防尘系统,搞好综合防尘。
2、供水管路吊挂平、直、稳、齐,其吊挂高度为1.2m。每根管子吊挂点不少于2处。
3、装煤岩前洒水冲尘。
4、在距迎头150m范围设置三道能覆盖巷道全断面的净化喷雾。第一道距迎头不超过50m。拌料、喷浆、装岩、截割时正常开启。
5、在各转载点安设一道喷雾,保证完好并坚持正常使用。
6、防尘水管每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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