矿井防瓦斯安全技术措施
一 、加强通风管理,防止瓦斯积聚
1、为了强化采掘工作面瓦斯管理,每月由矿总工程度师组织有关人员对所有采掘工作面进行瓦斯防治评价,凡没有参与评价或未通过评价的采掘工作面不准生产。生产过程当中发现地质条件变化,必须立即组织修订方案或措施,重新进行客观评价和审核。
2、新建的通风设施必须严格按照《郑煤集团公司通风设施构筑补充规定》进行构筑,实现通风设施与巷道间的连体化,提高通风设施的坚固系数及可靠性。
3、任何人不允许随意拆除或破坏通风设施,保证全矿井通风设施齐全可靠,操作灵活。所有风门必须实现正反向风门闭锁,防止风流短路或紊乱。
4、风门之间的间距不得小于5m,反向风门距工作面回风巷不得小于10m,与工作面的最近距离一般不得小于70m,如小于70m时应当设置3道反向风门。
5、井下主要进回风巷、采区进回风巷之间风门应逐步实现自动开关、开关状态监控及开关语音报警等功能,确保通风系统稳定可靠。
6、矿井每月必须进行不得少于2次的全面测风,及时掌握各巷道、采掘工作面和硐室风量的分配情况,并制定切合实际的调节措施,
报矿总工程师批准实施。
7、各采掘工作面的供风量必须满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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