矿权是指矿产资源的所有权和开采权,是矿产资源利用的重要基础。在我国,矿权分为国有矿权和非国有矿权两种。国有矿权实行集中管理,由国务院授权的部门集中发放和管理,而非国有矿权则由省级以上政府按照法定程序通过竞拍、协议等形式发放。近年来,我国矿权管理制度不断完善,推进了矿权市场化和多元化。
目前我国矿权管理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矿权流转不畅:由于矿权市场化改革进程较慢,矿权流转受到很大限制。大型矿权易得,而小型矿权却难以买卖。
矿权管理机制不健全:目前,矿权管理重点放在矿权出让上,对于矿权交易、矿权评估、矿权保护等方面的管理还需进一步完善。
矿权价格不合理:矿权价格的确定主要依据矿产资源量、质量、利用条件等多个因素综合考虑,但在实际运营中,矿权价格存在一定程度上的不合理现象。
为了推进我国矿权管理改革,促进矿权的流转和保护,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
针对小型矿权流转不畅的情况,可以通过以下几种方式来完善矿权流转机制:
支持矿权拍卖:通过拍卖的方式,让小型矿权拥有者有更大的机会将自己的矿权出售。
推动“矿权屋”建设:建立类似于房产中介的
“矿权屋”,为小型矿权拥有者提供交易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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