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庆市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申报条件与流程
一、申报条件
符合条件的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可以申请第七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此外,2022年认定的第四批和复核通过的第一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也可以提出复核申请。
- 专业化指标:坚持专业化发展道路,长期专注并深耕于产业链某一环节或某一产品。截至上一年底,企业从事特定细分市场时间达到3年以上,主营业务收入总额占营业收入总额比重不低于70%,近2年主营业务收入平均增长率不低于5%。
- 精细化指标:重视并实施长期发展战略,公司治理规范、信誉良好、社会责任感强。生产技术、工艺及产品质量性能在国内领先,注重数字化和绿色化发展,在研发设计、生产制造、供应链管理等环节中至少1项核心业务采用信息系统支撑。企业应取得相关管理体系认证或产品通过发达国家和地区的产品认证(国际标准协会行业认证)。截至上一年底,企业的资产负债率不高于70%。
- 特色化指标:技术和产品具有独特优势,主导产品在全国细分市场占有率达到10%以上,并享有较高知名度和影响力。拥有直接面向市场的、具备竞争优势的自主品牌。
- 创新能力指标:需满足一般性条件或创新直通条件。
- 一般性条件:须同时满足以下三项:
- 上年度营业收入总额在1亿元以上的企业,近2年研发费用总额占营业收入总额比重均不低于3%;
- 上年度营业收入总额在5000万元至1亿元之间的企业,近2年研发费用总额占营业收入总额比重均不低于6%;
- 上年度营业收入总额低于5000万元的企业,需满足近2年新增股权融资总额(合格机构投资者的实缴额)8000万元以上,并且研发费用总额3000万元以上、研发人员占企业职工总数比重50%以上。
- 创新直通条件:满足以下任一项即可:
- 近三年获得国家级科技奖励,并在获奖单位中排名前三;
- 近三年进入“创客中国”中小企业创新创业大赛全国50强企业组名单。
- 一般性条件:须同时满足以下三项:
- 产业链配套指标:位于产业链关键环节,围绕重点产业链实现关键基础技术和产品的产业化应用,发挥“补短板”“锻长板”“填空白”的重要作用。
- 主导产品所属领域指标:主要产品原则上属于以下重点领域:从事细分产品市场属于制造业核心基础零部件、元器件、关键软件、先进基础工艺、关键基础材料和产业技术基础;或符合制造强国战略十大重点产业领域;或属于网络强国建设的信息基础设施、关键核心技术、网络安全、数据安全等领域的产品。
二、工作程序
企业自愿提出申请,按属地原则,由所在县(市、区)工信主管部门根据认定标准对企业申请材料和相关佐证材料进行审核和实地核查,并认真填写《2025年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认定和复核量化指标情况汇总表》。通过初审的企业将按照要求将相关材料报送至市工信局,市工信局对各地报送的企业进行审核后,统一向省工信厅推荐符合条件的企业。
- 推荐要求:各地工信主管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责、保证推荐质量,严格对照申报要求把关。加大对申请企业财务数据真实性和技术创新性的审核力度,确保申请书填报的数据与佐证材料一致。
- 申报方式: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的申请和复核采取线上填报与线下报送相结合的方式。线上填报地址为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平台,线上与线下数据须保持一致。为方便各地工信主管部门汇总审核和系统提交,请企业尽量提前完成材料上传。
三、注意事项
- 减轻申请负担:企业无需提供第三方机构出具的“上年度国内细分市场占有率”证明或国内发明专利证书等佐证材料(涉及海外发明专利、集成电路设计布图等其他I类知识产权的,仍需提供)。企业仅需如实说明市场占有率和填写发明专利数量。
- 收入要求:为完善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的认定标准,本年度暂不接收营业收入低于5000万元的企业申请和复核。
- 财务数据依据:企业有关财务数据应基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审计报告需包含主营业务收入、主营业务成本、研发费用等关键指标。请将会计师事务所在财政部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完成报备后的已赋码电子原件作为申报佐证材料上传至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平台。如审计报告与监管平台备案不一致,将影响申报结果。
- 特殊情况:已被认定为工业和信息化部制造业单项冠军示范企业或单项冠军产品的,不再推荐申请第七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对于与已认定的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存在控股关系的企业,以及同一集团内生产相似主导产品的企业,不予推荐。2022年认定和复核通过的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若不被推荐进行复核,需说明具体原因。
考虑当前形势,对本年度申请复核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的部分指标调整
鉴于当前的经济环境,对于本年度申请复核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的要求有所调整。具体而言,“近2年主营业务收入平均增长率不低于5%”这一标准将不再作为硬性要求。然而,对于新申请第七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的单位,仍需满足上述增长指标。
安庆市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材料要求
纸质材料需求
- 各地工信部门的正式推荐文件(一式一份);
- 推荐汇总表(见附件1,需准备一式一份);
- 复核情况汇总表(见附件2,同样需要一式一份);
- 第七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的申请书纸质版(每个企业两份)及申报佐证材料纸质版(每家企业提供一份);
- 2022年已认定和复核通过的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的申请书(见附件4,每家企业需准备两份),以及相应的复核佐证材料纸质版(每家一份);
- 《2025年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认定和复核量化指标情况汇总表》(附件6)。
电子材料需求
- 各地工信部门的正式推荐文件PDF盖章扫描件;
- 推荐汇总表的PDF盖章扫描版和Excel格式文档;
- 复核情况汇总表的PDF盖章扫描版及Excel版本;
- 第七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申请书每页均需提供PDF盖章扫描件及Word格式文件,同时包括申报佐证材料的PDF盖章扫描件;
- 2022年已认定和复核通过的企业,其申请书要求提供每页PDF盖章扫描版及Word格式文档,以及相应的复核佐证材料PDF盖章扫描版;
- 《2025年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认定和复核量化指标情况汇总表》的PDF盖章扫描件及其Excel版本。
以上所有电子文档需按“一企一文件夹”的方式整理,存入U盘,并与纸质材料一同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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