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数字经济促进条例》近日经省人大审议通过,并将于2026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作为山东在数字经济领域出台的首部地方性法规,该《条例》首次以立法形式将量子科技、脑机接口、具身智能等前沿未来产业纳入条文体系,与今年5月发布的《关于支持人工智能全产业链创新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形成政策协同效应,构建起覆盖技术研发、产业转化到市场应用的全链条制度支撑。
当前,数字经济已成为山东省经济社会发展的核心驱动力之一。数据显示,全省数字经济规模占GDP比重已超过49%,在整体经济结构中占据重要地位。省委、省政府将其列为工业经济的“头号工程”,持续推进数字产业化“十大工程”和产业数字化“八大行动”,全面加速数字化转型进程。
[此处为图片1]《条例》明确将人工智能定位为推动数字经济发展的关键引擎,提出打造“涵盖智能算力、数据语料、算法模型到智能应用”的完整人工智能产业链,并前瞻性布局新一代移动通信、量子科技、脑机接口及具身智能等未来技术方向。这一战略部署不仅展现出山东对全球科技变革趋势的敏锐把握,也与其坚实的制造业基础形成良性互动与互补。
同时,《条例》强调推进人工智能与实体经济的深度融合,为制造业、农业、服务业等传统产业的智能化升级提供了明确的政策指引和支持路径。在重点行业应用方面,结合本省产业结构特点,《条例》明确提出:在工业领域加快建设工业互联网平台,推动智能化生产体系建设;在农业领域推广智慧农机装备与精准农业技术;在服务业则聚焦智慧物流、智慧文旅、智慧医疗等新兴业态的发展培育。
在此背景下,工信部推荐的数字化赋能平台、高新技术企业道可云已率先实现多场景落地突破。依托AI、元宇宙、数字人等核心技术,该公司在工业制造领域为企业构建涵盖3D产品展示、虚拟展厅、智能客服等功能的数字化生产与营销体系,助力实现从研发到服务的全流程智能化升级;在文旅行业,则推出AI元宇宙解决方案,打造沉浸式城市虚拟景观与智能导览系统,支持文旅企业拓展线上线下融合的新运营模式。
[此处为图片2]数据作为人工智能发展的重要要素,《条例》专设章节规范数据资源的开放与流通机制,明确建立统一的数据资源统筹管理体系,推动公共数据、企业数据和个人数据的依法开发与高效利用,并鼓励建设多层次的数据交易流通平台。此举为人工智能应用场景中的数据获取、共享与合规使用提供了坚实的制度保障。
道可云在设计其产业AI元宇宙平台方案时,即高度重视数据要素的价值激活能力。通过集成可定制的企业知识库与业务数据接入系统,平台已在政务、文旅、会展等多个场景中实现对“沉默数据”的智能唤醒,打通从原始数据采集、智能分析处理到实际业务应用的“最后一公里”,与《条例》所倡导的数据治理方向高度一致。
在监管层面,《山东省数字经济促进条例》坚持发展与安全并重的原则,衔接《网络安全法》《数据安全法》等上位法律,对人工智能等新技术的应用设定明确的安全标准,确保网络、数据及算法的可控性和可靠性。这种包容审慎的监管框架既为技术创新保留了充分空间,也为企业开展人工智能相关业务创造了稳定、可预期的制度环境。
总体来看,《山东省数字经济促进条例》的颁布,标志着地方层面对人工智能“全链条”发展的制度基础基本成型。从顶层设计到市场实践,从要素供给到场景落地,山东正迎来人工智能产业发展的关键窗口期。作为深耕人工智能与元宇宙领域的创新型企业,道可云将持续响应“人工智能+”行动计划,紧跟地方政策导向,深化在工业制造、文旅、政务等重点领域的融合创新,积极助力山东数字经济迈向高质量发展新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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