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项补助资金使用情况自查整改的报告
省工商局计财处:
接到《关于对国家工商总局补助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专项检查
___》___后,我局立即展开对
xx年国家工商总局补助资金使用情况的自查整改,现将自查整改情况汇报如下:
xx年,国家工商总局共拨专项资金
70万元,其中,丰城市工商局
20万元,樟树市工商局
20万元,铜鼓县工商局
20万元,宜春市工商局机关
10万元。1、宜春市工商局
xx年国家补助的
10万元专项资金用于
12315
指挥中心的建设和其网络设备的购置,装修面积为
70平方米,造价为
4万元,购置服务器及电脑的费用为
10万元,实际用于建设的资金为
14万余元;2、丰城市工商局
xx年国家局补助的
20万元专项资金用于基层工商分局的改建,装修面积为
314平方米,实际用于改建的费用为
50.11
万元,通过上级部门的认定已经达到了二星级分局的标准
;3、樟树市工商局
xx年国家局补助的
20万元专项资金用于临江工商分局的重建,目前,重建工作正
在进行中,已使用了一部分专项资金。
4、铜鼓县工商局
xx年国家局补助的
20万元专项资金用于大段分局新办公楼的建设,其面积为
7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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