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工智能正以前所未有的速度渗透进生产生活的各个领域,在提升效率的同时,也带来了数据滥用、算法偏见和责任归属不清等伦理挑战。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明确提出要加强人工智能治理,构建科学完善的伦理框架已成为推动AI向善发展的核心任务。2025年,我国“软法+硬法”协同推进的治理体系已初步形成,但在实际执行过程中仍面临诸多现实难题。如何在鼓励技术突破与维护伦理底线之间实现动态平衡,成为当前AI治理的关键命题。
随着AI应用不断深化,其伦理风险呈现出多维度扩散态势,对社会公平与公众信任构成严峻考验。在整个技术流程中,数据安全与隐私泄露问题尤为突出。部分平台通过模糊授权条款或跨平台抓取手段低成本获取用户信息,而算法的“黑箱”特性使得个体难以了解自身数据的具体用途,知情权与控制权被严重削弱。[此处为图片1]
在社会公平层面,训练数据的结构性失衡以及算法设计中的潜在偏好导致歧视现象频发。例如,招聘系统在筛选简历时可能对特定性别、年龄或地域群体产生系统性排斥;推荐机制则加剧了“信息茧房”,使老年人、残障人士等数字弱势群体进一步被边缘化。与此同时,就业市场也受到冲击,AI不仅替代重复性劳动岗位,还逐步进入内容创作、设计等传统意义上的创造性领域,引发社会结构分化与职业焦虑。
更复杂的是责任认定困境。由于算法决策链条长、参与主体多元,一旦发生侵权事件,往往难以明确归责对象,形成监管盲区。这种问责机制的缺失,进一步放大了技术滥用的风险。
面对上述挑战,我国已建立起具有中国特色的人工智能伦理治理体系,展现出“顶层设计引领、软硬法规并重”的鲜明特征。在软性规范方面,自2019年《新一代人工智能治理原则》确立负责任发展导向以来,相关政策持续演进:2021年发布的《新一代人工智能伦理规范》将伦理要求嵌入技术全生命周期;2022年出台的《关于加强科技伦理治理的意见》提出五大治理方向;至2025年8月,《国务院关于深入实施“人工智能+”行动的意见》进一步明确了“探索形成智能向善理论体系”的战略目标。
在硬法建设上,一系列法规相继落地。《互联网信息服务算法推荐管理规定》和《生成式人工智能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等文件对算法透明度与伦理审查作出具体规定;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将于2026年1月正式施行,新增AI风险监测评估条款,同时综合性人工智能专门立法已被列入国家立法议程。治理架构方面,形成了以国家科技伦理委员会为核心统筹机构、多部门分工协作的监管格局,并通过《全球人工智能治理倡议》积极参与国际规则制定。
尽管制度框架日趋完善,但伦理准则从纸面走向实践仍存在四大突出障碍:
首先是原则过于抽象,缺乏可操作性。现有伦理规范多停留在宏观指导层面,缺少具体的评估指标和实施细则,企业在落地过程中难以转化为内部管理制度与技术标准。
其次是法律滞后与协同不足。现行法律法规尚未全面覆盖AI带来的新型风险类型,且不同监管部门之间联动机制不健全,导致出现治理碎片化现象。
第三是责任边界模糊。技术链条涉及多方主体,从开发者到运营者再到使用者,一旦出现问题,追责路径不清晰,影响了问责机制的有效运行。
第四是前瞻性监管能力薄弱。当前体系更多侧重于“事后补救”,缺乏贯穿技术研发、部署到退役全过程的动态监管机制,难以应对快速迭代的技术演进节奏。
这些问题的存在,使得伦理治理未能真正发挥约束作用,部分企业出于商业利益考量忽视伦理红线,进一步加剧了公众对AI技术的信任危机。[此处为图片2]
要破解这一困局,需从实施机制、治理范式、能力建设与国际合作四个维度协同推进。
在实施机制上,应强化国家主导下的跨部门协同与产学研联动。由国家科技伦理委员会牵头制定AI风险分级标准,将医疗诊断、金融信贷、自动驾驶等领域纳入高风险清单;强制相关企业设立内部伦理审查机构,推行伦理影响评估报告公开制度,实现外部监管与行业自律的有机结合。
在治理范式转型方面,推动由“技术先行”转向“伦理前置”。建立覆盖设计、开发、测试、部署、运维直至系统退役的全生命周期治理体系。在研发阶段引入数据偏见检测工具,在应用阶段实施实时监控,在系统退出时确保数据安全销毁与算法版本合规更新。
能力建设是保障伦理落地的基础支撑。教育层面,应在高校人工智能专业中设置伦理必修课程,定期组织企业技术人员开展专题培训;审查层面,组建涵盖法学、伦理学、计算机科学等领域的专家库,采用“随机抽查+重点核查”相结合的监督模式;科普层面,借助主流媒体与公益讲座普及AI伦理知识,拓宽公众参与渠道,增强社会共治意识。
同时,应加快推动伦理准则的场景化转化,将通用性原则细化为适用于医疗健康、金融服务、公共管理等行业领域的具体技术标准与操作指引。
在全球协作层面,应积极落实《全球人工智能治理倡议》,深度参与国际认证体系构建,推动建立全球性的AI伦理风险预警机制与典型案例共享平台,促进形成广泛认可的国际治理共识。
人工智能的伦理治理,不仅是对技术边界的界定与规范,更是对数字时代核心价值的守护。2025年作为我国AI治理体系成型的关键节点,必须在保持创新活力的同时,通过系统化制度安排守住伦理底线。唯有构建起多元主体协同、全流程覆盖、能力匹配、内外联动的治理生态,才能让人工智能真正服务于人类福祉,实现在创新与规范之间的动态平衡,培育出安全、可持续、可信赖的数字经济未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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